项目概况
嵊泗县磨石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1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XZB2024-133
项目名称:嵊泗县磨石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嵊泗县磨石弄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调节池水质异常,导致渗滤液处理系统一直无法正常运行,调节池液位越来越高,随着封场工程的完成,调节池水质有所好转,但由于前期调节池积压渗滤液过多,调节池液位已超过警戒线,为避免环保事态扩散,故需对调节池中的渗滤液进行应急处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4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01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1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①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现场开启响应文件活动。②响应人将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于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③响应人可以选择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须密封完好,注明响应人单位名称,并于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否则采购************街道临长路26号9楼905室)联系人:何工;联系方式:******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1月21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投标人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响应。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响应文件的制作及递交:1)响应人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响应人自行把握时间),并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 ******/),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2)具体的响应文件加密上传等操作详见政采云平台操作指南(******/luban/e-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da8b35e0da8611e98d8937b7ef8a3544)。3)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次响应允许响应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2)响应人应在合同签订前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建设局
地 址:舟山市嵊泗县海滨中路187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孔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张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临长路26号9楼905
项目联系人(询问):何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江健凤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嵊泗县菜园镇海滨中路136号
传 真:******
联 系 人:张伟
监督投诉电话:******
33092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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