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区2025年扁担沟镇高糜子湾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通区2025年扁担沟镇高糜子湾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己由******农村局以《关于利通区2025年扁担沟镇高糜子湾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吴农发〔2025〕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估算投资4233.50万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及利通区和建设单位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利通区扁担沟镇高糜子湾村。
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区总土地面积14214亩,建设规模为10397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9582亩),其中新建600亩,改造提升9797亩。治理盐碱耕地2750亩。
分两个区8个灌溉系统。1号调蓄池设计容积8.8万立方米,控制灌溉面积4640亩,设置3个灌溉系统,系统控制灌溉面积1687~1313亩,单系统设计流量388~302立方米每小时;2号调蓄池设计容积14.5万立方米,控制灌溉面积5757亩,设置5个灌溉系统,系统控制灌溉面积1760~983亩,单系统设计流量407~226立方米每小时。项目规划建设渠灌改滴灌10397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434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施工共划分为2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施工一标段:利通区2025年扁担沟镇高糜子湾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
施工二标段:利通区2025年扁担沟镇高糜子湾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
监理标段:利通区2025年扁担沟镇高糜子湾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注:投标人可同时报名参与本项目施工一、二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当投标人同时在两个标段中同时排名第一时,按标段顺序确定该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自动放弃后面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放弃标段由此标段综合得分第二名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水利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11日至2025年09月18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图纸等资料领取方式:/。
4.3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4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5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二期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5日09时00分,地点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开评标模式”,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农村局,联系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新民路与利华南街交叉口东80米亚兴大厦
联 系 人:郭宣彤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西侧,银川金凤万达广场5号楼2408室
联 系 人:李海龙
电 话:******
2025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