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银行辽宁省分行省行本部物业服务定点供应项目
2.招标编号:0614SY251369
******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4.招标人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88号
5.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银行辽宁省分行机关办公楼、金融科技部办公楼、培训中心办公楼、内审局办公楼物业外包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和第五章)。
8.服务范围:机关大楼、科技、培训中心、内审局的办公区域。
9.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其中首期合同1年。首次合同期满后,在采购需求与上一次采购相比未发生本质变化,市场行情未发生较大变化的前提下,根据考核结果和财务事项审批情况可签订采购有效期内剩余期限合同。
10.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0.1合法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10.2诚信要求
(******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10.3公正性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0.4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
10.5财务能力要求
(1)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2)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10.6服务能力要求
(1)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辽宁省分行本部办公楼、省行金融科技部办公楼、省行两大中心、内审沈阳分局办公楼所在区域;
(2)供应商应具备工行辽宁省分行本部办公楼、省行金融科技部办公楼、省行两大中心、内审沈阳分局办公楼的配送能力。
10.7其他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与项目需求相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2)供应商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银行从供应商库中退出。
11.招标文件购买:
(1)发售时间: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购买招标文件要求:(1)现场购买:投标单位需携带1、营******有限公司514室购买。(2)线上购买:投标单位需将购买招标文件须准备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以及联系方式,******。发送邮件的名称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否则不予接受!资料审核************银行:工行总站路支行,账号:************670),汇款时必须注明0614SY251369,******,我公司确认收到汇款凭证即视为购买招标文件成功,购买成功后将统一开具电子发票。后续事宜请使用电话或者邮件方式进行沟通。
1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向招标机构交纳[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供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3******有限公司511开标室。迟到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4******银行集采门户(******)]上发布。
招标人名称******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88号
******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方式:******、024-******
联 系 人:银玥、刘全盛
电子邮件:******
开 户 行:工行总站路支行
******有限公司
账 号:************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