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有限公司安保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0656-2540GH000567
1.采购条件
******有限公司及下属(管理)各分(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有限公司,并委托青岛市招标中心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应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有限公司及分(子)公司内存在被记录因商业贿赂、欺诈或虚假陈述、围标串标、不正当竞争、供货质量不达标、质量不稳定、偷工减料等不良行为,或因其他行为被暂停或取消中标资格的,如参与本次项目,其投标将被否决。此外,即使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未发现上述不良行为,但至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如出现相关情况,采购人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应答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应答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委员会将会对应答人进行不利评价。应答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应答进行否决。
3.2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3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 如接受联合体应答的,应答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应答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应答。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6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3.7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应答人若首次使用青岛阳光采购平台进行投标,在下载采购文件前,应先在平台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在“网站-帮助中心”下载相应插件。
应答人在平台完成注册后,请于2025年12月18日19时00分至2025年12月24日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下载采购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采购文件与书面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3注意事项:文件下载成功后,请及时在平台上申请办理CA钥匙,用于应答文件上传、签章,账号注册及CA钥匙办理均需要平台审核,应答人应及时关注进度,避免影响报名及投标。
平台审核:0532-******
平台客服:******
CA办理:0531-6788-0028
5.首次应答文件的提交
5.1首次应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下同):首次应答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13:30之前(北京时间,下同)。
应答文件提交时间:所有应答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采购人。
应答文件提交地点:电子应答文件提交至青岛阳光采购平台。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6日13:30:00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方式详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如要求全部文件上传青岛阳光采购平台,应答人仅可通过青岛阳光采购平台提交全部应答文件。
5.2应答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将编制完成的应答文件进行加密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青岛阳光采购平台的电子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应答文件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邮寄、现场提交等电子提交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提交应答文件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
5.3 未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的应答,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4平台服务费通过扫描微信/支付宝二维码缴纳,发票由平台开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以下平台发布:
青岛阳光采购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7.采购文件获取联系方式
7.1******有限公司
7.2联系人:于经理
7.3联系电话:******
7.4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四流中支路2号
7.5代理机构:青岛市招标中心
7.6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70号锦绣大厦C座17楼
7.7项目联系人:高经理、李经理、潘经理
7.8联系电话:******
7.9电子邮箱:******
7.10开户名称:青岛市招标中心
7.11******银行台柳路支行
7.12账号:******6940
7.13监督人:张亚杰
7.14监督电话:******
8.合规声明
本采购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9.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采购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重要提示
10.1采购人对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平台(******)上发布。应答人应自行在平台下载/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等相关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应答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应答失败或损失由应答人自行负责。
10.2本采购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请各应答人按要求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应答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应答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10.3因应答人未按要求下载配置软硬件、CA 数字证书使用异常、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未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或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应答人放弃投标,由应答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采购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应答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4应答人应充分考虑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5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532-******。
10.6如本采购文件前后章节、条款、内容规定不一致,以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解释为准;采购文件和应答文件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如采购文件的规定和应答文件的应答不一致,以对采购人有利的规定或应答为准,投标截止后,应答人不得就上述问题进行异议和投诉。
10.7咨询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13:30-17:00,代理机构仅根据采购人要求对会引发歧义的采购文件内容对应答人进行答复,对需要应答人独自思考、理解的标书制作细节等问题,代理机构不予解答。
10.8******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
10.9本采购文件中要求的“近三年”“前三年”指截止至开标之日满三年;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所提供数据自企业成立之日至开标之日上一自然月月底。
10.10投标工具将通过技术手段自动获取采购文件下载、应答文件编制等关键节点使用的计算机硬件信息(包括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并在生成的应答文件中显示。获取的计算机硬件信息将仅用于本次评审过程,应答人应知悉并允许。
青岛市招标中心
2025年12月18日
采购公告附件
包号 | 包名称 | 专用资格要求 | 标包内容 | 最高限价 (元)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安保服务外包项目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若非本地保安公司,需书面承诺中标后按规定向项目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 | 本项目为青食安保服务外包服务采购,为城阳厂区和李沧厂区提供专业、规范、高效的安保服务。 | 600000 | 合同签订周期一年。一年期合同执行完毕后,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本次采购服务期限最高不超过二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