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城县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运营已由浦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闽发改备[20251H0702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26800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浦城县仙阳镇和富岭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1)本项目聚焦仙阳镇、富岭镇******居”乡村康养项目、富岭镇乡村振兴农旅融合项目等乡村文旅项目。本项目将按照子项目的成熟程度和实际情况,分步骤按需推进项目实施。(2)项目总计新建及改造各类建筑面积约6.3万平方米;同步实施绿化及景观提升工程,总面积约19.52万平方米。本项目共4个子项目,各子项目建设方案如下:1、浦城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示范项目,结合谢华安院士团队工作站,打造浦城大米品牌粮食加工、展示、销售于一体的乡村休闲项目,以及配套的建筑改建及室内装修,绿化提升、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加工设备采购等。实施项目周边的稻香田园文旅综合体室内装修、室外景观工程;2、仙阳乡村民宿项目,通过租赁改造、成品购置等方式打造乡村民宿约50栋,并实施配套的******居”乡村康养项目,本项目建筑面积4948.18平方米,室外景观面积39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建筑改造单体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绿建节能工程、景观工程、室内精装修等;4、富岭镇乡村振兴农旅融合项目,包括乡村民宿、乡村休闲农业、乡村康养体验、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等,建设内容包括项目所在地的村庄环境整治、村庄村道提升、乡村市政基础设施提升、综合配套设施提升,富岭溪沿线湿地景观打造、荒滩绿化,乡村田园山体绿化,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乡村旅游游乐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和设备采购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 运营;
(3)招标范围和内容:含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进行一体化招标。具体内容如下:①勘察工作包括:与本工程相关的一切地下管线探测及测量、地质勘察服务。②设计工作包括:包含但不限于本次招标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等)、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工作。③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纸(含变更)所包含所有施工相关项目。④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及安装。⑤鼓励开展 BIM 技术和BIM管理在设计过程中的深度运用,达到 LOD2.5 模型精度;根据项目特点策划并实施 BIM 应用场景,持续将 BIM 模型数据向施工图设计阶段传递延伸。在设计的专业协同和交付过程中积极应用 BIM 正向技术和BIM管理,提升专业间提资效率、达到设计阶段成果可视化、工程量把控,提前解决图模对应性问题,减少图纸错漏碰缺,保障项目设计合理性和工期目标的圆满实现,费用包含在总承包费中。⑥运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场地的经营管理,以及项目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物业管理(清扫保洁、维修维护、绿化管养等)维护工作。⑦其他: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竣工验收备案,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6元,计算方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1095日历天,运营维护期为5年(不包括试运营期);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1)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勘察标准和规范要求,勘察成果文件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
(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设计成果文件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设备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符合国家、地方等相关质量品质要求的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5)运营质量:符合委托运营合同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①、②和③资质: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风景园林专项乙级及以上;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勘察资质要求(如有):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一方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一方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
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勘察咨询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4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8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被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企业或法人将被否决投标(根据闽建建〔2021〕2号解除“黑名单”管控措施的,不算作其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及定标办法
4.1 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C类。
4.3 定标方法:******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18 12: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12-24 23:59:00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重要提示: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下端提供无记名免费下载word版招标文件,如果想投标还需在规定的获取文件时间内登录页面下端“我要投标”进入系统,在业务系统中下载npzf格式招标文件,无业务系统下载npzf格式招标文件记录的将无法后续操作和投标!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及时下载相关资料)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或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或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或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之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01-19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 履约担保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3 履约担保期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npztb/)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