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胜海污水处理厂更换污泥干化系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云港市胜海污水处理厂更换污泥干化系统 (项目名称)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连云港市胜海污水处理厂更换污泥干化系统(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由于原有的干化系统年久失修,彻底报废,无法达到污泥干化要求,不能达到生产要求。经本次更换以后达到厂区正常生产及运行,满足园区企业排水,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期:收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60天内完成所有产品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2.4质保期:1年,自设备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现场验收通过之日起算;货物及配件保质期内免费提供维修。
2.5最高投标限价:190万元,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设备用材采用能满足其使用条件的优质材料,零部件或元器件的选择以技术先进、成熟可靠、安全耐用的知名品牌为基本原则。严禁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产品。
2.7履约验收:招标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价款的依据。
2.8污泥干化设备系统推荐品牌:诺贝特、江苏奔泰、安徽悦诺
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日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同意书原件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 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3.2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制造商,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投标,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4投标人拟派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6月至2025年1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不得存在的情形:
①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③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④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⑤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备注:投标人将查询页面打印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评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予以核实;
3.11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若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则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12投标企业及委托代理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13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01月06日(北京时间)前登录灌云县非必须公开招标内控专区进行投标报名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工作,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以后可以对该标段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否则无法投标。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进入“灌云县非必须公开招标内控专区”, 通过CA证书登录,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12月26日,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6日(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0 元,平台服务费:200元。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灌云县非必须公开招标内控专区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远程开标会。
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38000元整(¥ 叁万捌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灌云县非必须公开招标内控专区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县临港产业区
联系人:张主任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经济开发区朐凤路116号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0.其他要求
10.1 依据苏建招办[2013]4 号文相关规定,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中标人提供的书面投标文件必须与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加密文件)一致。
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各投标单位须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及解密工作。
10.3 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说明:
投标人请到灌云县非必须公开招标内控专区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下载“限额平台专用投标制作软件”,并下载CA锁驱动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使用CA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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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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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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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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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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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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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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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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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孙丽丽 ******
连云港耿立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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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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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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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客服: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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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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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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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A座614******银行电梯上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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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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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和办理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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