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服务目标
确保芙蓉区两国控站点PM2.5浓度值排名在全市9个国控站点中排名中游水平,确保芙蓉区优良率好于全市均值。
服务工作内容与要求
1. 道路积尘走航服务与要求
(1)服务内容:提供走航车进行道路积尘走航监测,具体走航监测服务路线及走航时间根据空气质量形势执行,乙方需配合采购人进行走航监测及开展污染巡查活动。利用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监测系统对辖区内主干道、次干道和背街小巷等道路进行道路积尘监测,获取辖区道路积尘空间分布特征,了解道路扬尘污染水平,识别重点区域、重点管控路段和重点管控时段,动态更新城市道路扬尘污染地图。利用积尘负荷走航监测系统对突发性、临时性监测数据高值路段进行道路积尘监测,准确定位道路积尘高值点位,快速排查监测数据异常原因,及时调度以便及时采取抑尘措施。(2)服务要求:根据空气质量预警研判形势,向区蓝天办提出申请,征得同意后开展。每次走航距离不少于60公里,时长不少于2小时,服务期内走航次数16次,走航期间发现高值热点问题及时向区蓝天办通报,走航完成后两日内提供书面走航报告。
2. 环境空气六参数走航服务内容与要求
(1)服务内容:提供走航车针对高值点位进行六参数走航监测,具体走航监测服务路线及走航时间根据空气质量形势安排执行,乙方需配合采购人进行走航监测及开展污染巡查活动。通过走航监测,描绘芙蓉区污染地图,全面、快速诊断环境空气质量污染物的整体分布情况,锁定污染高值区域及重点区域;当发生大气污染事件,走航服务能快速响应并投入到对重点区域的巡查中。对异常点位快速进行诊断分析,排查污染源。(2)服务要求:根据空气质量预警研判形势,向区蓝天办提出申请,征得同意后开展。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走航距离10-40公里,时长不少于1小时,服务期内走航次数65次,走航期间发现高值热点问题及时向区蓝天办通报,走航完成后一日内提交热点高值图。
3. VOCs走航服务内容与要求
(1)服务内容:提供走航车针对高值点位进行VOCs走航监测,具体走航监测服务路线及走航时间根据空气质量形势安排执行,乙方需配合采购人进行走航监测及开展污染巡查活动。根据空气质量预警形势,对重点区域进行监测,锁定重点污染点位,评估排放物种、排放浓度,量化污染贡献量,为预警管控提供依据。(2)服务要求:根据空气质量预警研判形势,向区蓝天办提出申请,征得同意后开展。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走航距离60公里,时长不少于2小时,服务期内走航次数16次,走航期间发现高值热点问题及时向区蓝天办通报,走航完成后两日内提供书面走航报告。
4. 臭氧污染光化学成因监测服务
(1)服务内容:为了探究夏季臭氧光化学生成特征,确定臭氧生成、分布特征,项目需要提供光化学成因检测体系分析,通过集成高精度NOx检测仪、大气总过氧自由基(RO2*)分析仪和臭氧激光雷达、风廓线雷达,完成对臭氧重要前体物、关键中间态组分、臭氧空间分布的连续动态观测,分析臭氧时空分布特征及光化学生成特征,量化传输和本地生成贡献,支撑制定臭氧污染防治策略。(2)服务要求:提供高精度NOx监测仪、大气总过氧自由基(RO2*)分析仪和臭氧激光雷达、风廓线雷达各1套并安置在合适的位置,安装以及调试运维等按照国家相应标准,同时由此产生的费用也纳入此项服务支出。结合气象条件,选择臭氧污染典型月份,开展监测服务,服务期限不少于3个月;将检测数据充分应用起来,每月出具一份专题数据分析报告,于次月7号前提交。
5.污染源巡查服务
(1)服务内容:以实地调查的方式对辖区工业VOCS源、非道移动机械源、扬尘源、餐饮油烟源、焚烧源等各类大气污染源,进行白天、夜间的日常巡查,以及对问题的复查“回头看”。紧紧围绕着空气质量目标,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因子和重点对象通过手持便携式设备现场勘察和无人机巡航的方式开展地毯式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跟进落实,推动管控措施落实落细。在巡查的同时,对站点周边开展数据防人为干扰工作。(2)服务要求:配备6名巡查人员、3台巡查车,利用无人机空中溯源走航、便携式手持六参监测仪与便携油烟检测仪等,根据数据分析人员以及区蓝天办的调度开展巡查工作。节假日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人员值班。
6.数据监控服务
(1)服务内容:每天(8-24点)实时监控国控站点、街镇站点数据,并提醒异常值,及时发现点位数据缺数、突高等异常情况进行报告,快速分析各污染物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布特点。统计污染源台账,协助建立污染源地图。(2)服务要求:服务期间在区蓝天办指定的场所内开展驻场办公,接受区蓝天办的项目内相关的工作安排。发现高值数据第一时间通知相关人员。节假日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人员值班。
7.空气质量研判服务
(1)服务内容:开展日常与应急下的空气质量分析,分析各项污染物的变化情况,每天提出管控措施建议。需提供日报、周报、月报、季度报、重点污染过程报、年报。数据分析人员负责日常数据实时监控,完成日常空气质量分析报告、监测溯源报告以及污染应急报告的编写,负责气象条件不利、扩散条件转差的时候推送预警管控措施;配合巡查人员开展污染源巡查工作,统计污染源台账,协助建立污染源地图;配合政府部门召开调度会议、通报会议、考核会议等相关会议的技术分析,并协调相关资源为环境监管服务提供技术支持。(2)服务期间在区蓝天办指定的场所内开展驻场办公,接受区蓝天办的项目内相关的工作安排。节假日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人员值班。
(3)数据分析报告要求(月报于次月7号前提交,季报于下季度第一个月7号前提交,年报在最后一次验收前提交,应急分析报告按照区蓝天办要求及时提交)
| 报告类型 | 报告内容 |
| 月报 | (1)分析本月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及排名情况;(2)本月度本区与本市其他县(区)环境综合指数差距分析;(3)站点空气质量数据变化情况分析;(4)异常数据分析;(5)污染过程分析;(6)下个月重点控制污染源及管控措施建议。 |
| 季报 | (1)分析本季度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及排名情况(2)本季度本区与本市其他县(区)环境综合指数差距分析;(3)空气站设备空气质量数据变化情况分析;(4)异常数据分析;(5)污染过程分析;(6)结合历年环境气象数据,制定下季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方案。 |
| 年报 | (1)分析本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及排名情况;(2)本区与本市其他县(区)环境综合指数差距分析;(3)站点空气质量数据变化情况分析;(4)异常数据统计分析;(5)污染过程分析;(6)巡查问题及处理情况汇总;(7)系统本年度整体运行状况及咨询服务情况汇报。 |
| 应急分析报告 | (1)对于夏季及秋冬季,实施特别管控,结合气象分析,污染实时预测预报,根据预报研判情况,把握污染态势,提出建议应对措施;(2)重污染过程以及短时高值污染过程跟进分析、过程解读、管控效果评估。 |
8.专家会商研讨服务及开展培训
提供专业专家团队开展污染治理会商研讨服务,具体会商时间、议题及参与人员根据采购人安排执行,乙方需配合采购人整合监测数据、梳理污染问题并筹备会商相关工作;通过会商模式,结合道路积尘走航监测数据、空气六参数走航监测数据、VOCs走航监测数据、空气质量变化趋势、气象条件及治理成效等信息,研******街道开展蓝天保卫战工作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增强人员业务能力。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1.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本项目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进行。
2.项目验收采用提交服务数据分析报告、专家验收意见书以及绩效管理考核结果为准,数据分析报告、专家验收意见书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验收专家费用由乙方承担)。
3.项目完成后,针对工作内容逐项准备资料,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验收报告、日报、周报文档等,移交采购人,具体包含以下:
(1)工作内容逐项印证资料;
(2)数据分析报告:服务器内提供周报56份,月报13份,季度报4份,年报1份,污染过程分析报告按需提交,专项整治提供相应的报告,走航数据提供专题报告;臭氧污染成因专项分析报告、雷达扫描分析报告,使用设备期间每月一份。无人机搭载空气监测模块的溯源排查高值热点图80个。
(3)走航监测溯源:提交现场监测(施工)情况说明,以及监测溯源报告汇总;
(4)专项整治:提供相对应的专项报告;
(5)提交1份结题报告。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招标文件条款要求。
(6)履约验收标准:
1.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本项目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进行。
2.项目验收采用提交服务数据分析报告、专家验收意见书为准,数据分析报告、专家验收意见书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验收专家费用由乙方承担)。
3.项目完成后,针对工作内容逐项准备资料,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验收报告、日报、周报文档等,移交采购人,具体包含以下:
(1)工作内容逐项印证资料;
(2)数据分析报告:服务器内提供周报56份,月报13份,季度报4份,年报1份,污染过程分析报告按需提交,专项整治提供相应的报告,走航数据提供专题报告;臭氧污染成因专项分析报告、雷达扫描分析报告,使用设备期间每月一份。无人机搭载空气监测模块的溯源排查高值热点图80个。
(3)走航监测溯源:提交现场监测(施工)情况说明,以及监测溯源报告汇总;
(4)专项整治:提供相对应的专项报告;
(5)提交1份结题报告。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无
1.本项目的资料数据、项目成果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成果及相关内容擅自泄漏或用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目的。
2.合同履行完毕,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保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项目成果。
3.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成果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发生第三人以本合同涉及的知识产权为由与甲方发生纠纷,使甲方名誉受损害,或向甲方索赔的情况,乙方应当承担由此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甲方支付给第三人的赔偿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