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政务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01-17项目概况
政务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营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2-07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5832-XM001
项目名称:政务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营项目
预算金额:697.21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697.21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旅游局网站进行内容运维;提升和运营“文旅北京”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微博号、抖音号、快手号、视频号及“BeijingTourism”脸书主页等平台账号;对账号进行线上推广;持续借助多种渠道和资源对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要展会进行宣推;制作北京文旅宣传片;委托专业监理公司对项目实施监理制;委托专业第三方测评公司对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营进行监测。本项目共分为4包进行招标工作。
包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内容 |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第一包 | 政务新媒体运营 | 提升和运营“文旅北京”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微博号、抖音号、快手号、视频号等;持续借助多种渠道和资源对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要展会进行宣推。 | 647.5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第二包 | 项目监理 | 对政务网站与政务新媒体项目(第一包:政务新媒体运营)项目进行监理。 | 21.215 |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第三包 | 政务网站运维 | ******旅游局网站运行监控和管理,加强网站个性化和智能化服务建设,提升用户体验,保障网站持续健康发展。 | 18.5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第四包 | 政务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普查 | ******旅游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账号开展第三方监测工作。 | 10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合同履行期限:该项目跨年执行,时间从2025年1月至2026年3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第一包、第三包、第四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2)本项目第二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供应商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4)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1-17 至 2025-01-24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2-07 09:30(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315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第一包:信息传输业;第二包: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第三包: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第四包: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
相关操作如下:
4.1办理CA认证证书,详见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4.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4.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4.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监测中心)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1号院1号楼
联系方式:马老师,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联系方式:张超,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超
电 话: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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