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中国徽州文化博物馆文物保护及利用设备更新——中央空调系统安装项目
原项目编号:HJAGC2025G009
原公告日期:2025年1月1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1、问:招标文件第38页“质量控制保障方案”中“③合同质量保证措施:针对“技术要求”表中序号 120 的货物标的分别提供原厂质保函,每提供 10 项得 2 分,不满 10 项不得分,共 4 分。(投标单位提供相关承诺并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质保函)”疑问:序号 120 的货物标的分别提供原厂质保函,请问序号 120中同一厂家产品可以写在同一原厂质保函里吗?
答: 予以认可,同品牌产品可出具一份原厂质保函,将20项货物分别列出即可。
2、问:招标文件第16页“技术标”中“技术标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若技术标作为打分内容,技术标应采用“暗标”编制)。疑问:招标文件明确不采用暗标,但是技术标参与打分,招标文件内容描述有矛盾,请再次确认此次技术标不采用暗标,格式自拟?
答: 本项目技术标不采用暗标评审,格式自拟即可。
3、问:招标文件第38页投标人业绩合同中包含风冷热泵机组,其中“风冷热泵机组”只是一个行业称呼,这类产品没有具体的名称,每个品牌的叫法都不一样,有“风冷热泵机组、风冷热泵模块机组、风冷冷(热)水机组等”此处如果限定这一种叫法,若不明确,评标过程专家会误解。另合同是包含合同内容以及报价明细清单,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此处设备名称体现在合同报价清单里面也属于满足体现在合同里面,满足本次招标要求的。请明确:(1)风冷热泵机组只是一种称呼,类似的设备名称描述也给予认可。(2)合同报价清单属于合同一部分,设备名称体现在合同报价清单里面也是满足业绩要求。
答:予以认可,投标人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包含风冷热泵机组类似设备即满足要求,合同报价清单作为附件上传即可。
4、问:招标文件第64页至65页吊顶式全新风空调机组机外余压均为范围值,而投标的吊顶式全新风空调机组机外余压为固定值,请问投标的吊顶式全新风空调机组机外余压数值在招标范围值内即可?请明确。
答:按原招标文件执行,吊顶式全新风空调机组机机外余压数值在招标范围值即为满足要求。
5、问:招标文件第62页序号1风冷热泵中(1)单台制冷量:≥65kw,制冷功率≤20kw,单台制热量:≥75kw,制热功率≤21.13kw。(5)▲机组名义制冷工况输入功率(kW):实测值≤21.5kw(投标文件中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疑问:第1点和第5点制冷功率描述互相矛盾,第1点要求制冷功率≤20kw。第5点制冷工况输入功率要求≤21.5kw,按招标文件要求以评分参数为准,请核实统一制冷功率。
答:现将招标文件第5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序号1“风冷热泵”参数修改:
原:1、单台制冷量:≥65kw,制冷功率≤20kw,单台制热量≥75kw,制热功率 ≤21.13kw,冷冻水供回水温度7/12℃,热水45/40℃,制冷剂R410A或R32 , 380V-3Ph-50Hz。
改为: 1、单台制冷量:≥65kw,制冷功率≤21.5kw,单台制热量:≥70kw,制热功率≤21.5kw,冷冻水供回水温度7/12℃,热水45/40℃,制冷剂R410A或R32 , 380V-3Ph-50Hz。
6、问:招标文件63页至64页风机盘管静压要求≤30PA,此处描述是否有误,若风盘风管过长,投标设备静压过低,使用过程风吹不出来,空调无效果,静压正常要求是是≥30PA才合理,请贵单位核实明确。
答:现将招标文件第5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序号10-15“风机盘管”的技术参数第1条静压参数修改:
原:“静压≤30PA”;改为:“静压≥30PA”。
其他内容不变!给各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中国徽州文化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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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黄山市屯溪区迎宾大道56号A15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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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利港尚公馆2号楼11层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59-******
招标人:安徽中国徽州文化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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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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