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批次商品混凝土供应商招标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E************001
本项目于2025年12月24日8:******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名称:******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批次商品混凝土供应商招标项目
建设规模:各类商品混凝土总量约5万立方。
招标范围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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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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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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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招标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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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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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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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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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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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批次商品混凝土供应商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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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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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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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建阳区招标人指定项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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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供应商应按照每批次《商品混凝土预订单》中明确载明的供货时间要求,按时足量将物料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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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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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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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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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建阳区招标人指定项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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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供应商应按照每批次《商品混凝土预订单》中明确载明的供货时间要求,按时足量将物料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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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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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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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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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建阳区招标人指定项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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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供应商应按照每批次《商品混凝土预订单》中明确载明的供货时间要求,按时足量将物料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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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集中采购、签订商品混凝土长期供应商的方式来确保施工物料供应的稳定。交货期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供应商应按照每批次《商品混凝土预订单》中明确载明的供货时间要求,按时足量将物料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合同到期自动终止。各合同包对应商品混凝土采购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结算以招标人书面确认的实际签收量为准,结算总量与暂定总量相比,正负偏差不超过10%;具体的供应时间、批次及数量,均以招标人发出的供货通知或需求计划或可追溯的电子形式为准。合同包履行期间,招标人累计采购商品混凝土量达到对应合同包暂定数量的90%-110%之间时,可视为合同到期,招标人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对应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本项目涉及多品种商品混凝土供应。在合同执行期间内,招标人有权基于工程现场施工进度及物料需求变化,对各类商品混凝土各规格型号、强度等级及供应数量保有动态调整权,供应商须无条件满足要求和予以配合。如果施工场地实际需求情况发生变化,招标人有权单方面改变供应期限和数量,但不改变结算和支付方式。
(3)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以上三个合同包的投标,但不能同时兼中以上三个合同包,投标人最多只能被授予一个合同包的合同。若同一投标人得分在三个合同包均最高时,则按合同包1至合同包3的先后顺序,优先推荐为合同包1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且不再参与后续合同包的中标候选人推荐,以此类推。投标人如参与多个合同包投标,则须按各合同包要求分别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本项目开标与评标工作将按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的顺序依次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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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无。
4、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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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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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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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固定下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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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总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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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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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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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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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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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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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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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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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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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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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建阳区招标人指定项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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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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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供应商应按照每批次《商品混凝土预订单》中明确载明的供货时间要求,按时足量将物料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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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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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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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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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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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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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建阳区招标人指定项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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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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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供应商应按照每批次《商品混凝土预订单》中明确载明的供货时间要求,按时足量将物料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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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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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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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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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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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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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建阳区招标人指定项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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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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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供应商应按照每批次《商品混凝土预订单》中明确载明的供货时间要求,按时足量将物料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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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示时间: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为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29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若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服,可在投诉期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对恶意虚假投诉的,将报请行业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委员会成员名单:陈芝荣(组长)、张志勇、吕辉、刘巧萍、吴燕君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林后大街959号102号 邮编:354200
联系人:宋康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人民西路496号(阳光里17幢2层29号、30号店)
邮编354200
联系人:詹女士
电话:******
监督单位:******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日期: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