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夏张输配水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进场交易编号:DY-GC-******-01-01;
2.2项目名称:泰安市夏张输配水工程;
2.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岱岳区夏张镇鸡鸣返村;
2.4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泰安市夏张输配水工程,是泰安市引黄入泰工程配套项目,主要将引黄入泰王家院净水厂清水通过夏张配水厂加压后供水至泰城城区。项目位于岱岳区夏张镇鸡鸣返村,占地面积26.9025亩,供水规模15万m3/d。主要新建清水池(2座,每座有效容积1万m3)、吸水井及二级泵房、次氯酸钠投加间、机修车间及仓库、厂区工艺管线、平面布置等,配套建设DN1400配水厂进出水管线及雨水外排管线。具体内容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240日历天,注: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6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保修;
2.8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为一个标段;
2.9最高投标限价:4913.405682万元;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与专业配套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时间:自2025年12月27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
4.3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自行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集团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迎胜东路26号
邮编:271000
联系人:谢主任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谢过城街123号
邮政编码:271000
联系人:刘美娟 胡文荣
电话:0538-******
邮箱:******
8.异议和投诉
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刘美娟 胡文荣 联系方式:******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投诉受理电话:******
8.3本项目行政监督单位
******建设局工程建设科
监督电话:******